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约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于近日与《上海证券报》签署合作协议,指定其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本次签约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