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下午在武汉本部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波主持,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各位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本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对关于公司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将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为规范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根据监管规定,公司需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该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