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占用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粤泰投资”)以25,878.22万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的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城”)所持有的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瀚城”或“标的公司”)15.40%的股权。
鉴于粤泰控股的关联方广州泰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泰璟”)持有海南亿城65%股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16,820.84万元。因此本次交易的总对价款25,878.22万元中的16,820.84万元以以资抵债方式抵消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剩余9,057.38万元公司或公司指定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海南亿城其余35%股东。
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机构。根据广东联信对于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1]第A0068号)显示,以2020年09月30日为基准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185,706.8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021.44万元,减幅
9.52%。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范志强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提出修改如下: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1 | 原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四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需包括两名来自金融机构的人士。 |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四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