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1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北京中水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查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2020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查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查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查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2020年度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内容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
经审核,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的基本要求。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持续关注整改计划的履行和完成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5.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与《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勤勉、尽职履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有关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