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陆续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53,393,397.5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发放主体 | 获得补助主体 | 补助金额(元) | 到账的时间 | 计入会计科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1 | 《重庆市合川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拨付民办教育投资补贴资金的函》〔2020〕125号 | 重庆市合川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 |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43,580,991.00 | 2020年12月 | 递延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2 | 《关于研究南平市海西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补亏有关工作的纪要》〔2020〕108号 | 南平市人民政府 |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65,550,000.00 | 2020年9月-2021年2月 | 主营业务成本 | 与收益相关 |
3 | 《2018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第一次专题会商会议纪要》(巴南经信〔2020〕64号)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 | 32,183,037.00 | 2020年6月-2021年2月 | 递延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4 | 《关于追加(减)2020年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合川财预行〔2020〕146号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 重庆市北新巴蜀中学校 | 859,950.00 | 2020年5月-11月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5 | 《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 长寿区商贸物流中心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北新天晟贸易有限公司 | 2,067,084.00 | 2020年10月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6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 | 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04,584.50 | 2020年7月-8月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7 |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0号) | 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重庆市星月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226,951.00 | 2020年1月-2021年2月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8 | 《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76号) | 重庆市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 | 232,800.00 | 2020年5月-12月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9 |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巴南区工业和 | 重庆市巴南区国库支付中心 |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0年8月-11月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巴南经信〔2020〕64号) | |||||||
1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 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020年4月 | 专项应付款 | 与收益相关 |
11 | 《关于下达2020年妇联专项经费的通知》(兵财行〔2020〕57号) | 兵团财政局 | 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0年7月 | 专项应付款 | 与收益相关 |
12 | 《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0年8月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13 | 《关于拨付十一师2020年第二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请示》 | 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188,000.00 | 2020年10月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53,393,397.50 | - | - | - |
本公司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且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1-5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子公司本次获得的补助资金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人民币253,393,397.50元,政府补助合计253,393,397.5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对于以上政府补助,公司子公司将进行确认和计量:
(1)作为营业外收入2,982,035.00元;
(2)作为其他收益6,697,334.50元;
(3)作为递延收益175,764,028.00元;
(4)作为主营业务成本65,550,000.00元;
(5)作为专项应付款2,400,000.00元。
上述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