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编号:临2021-007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马书恒先生和王东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马书恒先生和王东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9)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如需);
(10)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1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马书恒先生和王东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组织架构
进行调整,增设质量管理室、综合管理室。
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14:30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兴路66号铂笙酒店会议厅,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