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力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近年来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听取了管理层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注意到,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数差额达到20%以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比预计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物资采购数量比预计数减少,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

二、关于预计2021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核实了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

况。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预计2021年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下部分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1年2月5日

王 斌张惠宁王宁刚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