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解除合同协议书》的公
告
一、原项目投资协议书概述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购买土地建设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62),并2020年8月17日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购买土地建设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二、解除原因及解除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
原协议签订后,公司根据目前投资战略和资金使用计划,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其他各方面相关因素,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原项目投资协议书,并签署相关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于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即解除原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自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双方在原协议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解除合同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项目未实际出资。本次解除合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利用公司资源和竞争优势,推动公司主业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业绩,回报社会和股东。
四、备查文件
《解除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