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3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5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实施宏裕包材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08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实施宏裕包材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二期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0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实施宏裕包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1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