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5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昌海山金谷20楼公司会议室(武昌区水果湖中北路101号楚商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建红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3人,代表股份数为540,881,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为536,687,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58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数为4,194,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1人,代表股份数为4,71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3%。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 | ||||||||||
议案序号与名称 | 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 结果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1.00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 538,974,564 | 99.6475% | 1,785,800 | 0.3302% | 120,800 | 0.0223%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 | 2,809,395 | 59.5716% | 1,785,800 | 37.8669% | 120,800 | 2.5615% | ||
2.00审议《关于拟参与公开竞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 232,507,812 | 98.3628% | 3,869,980 | 1.6372% | 0 | 0.0000%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 | 846,015 | 17.9393% | 3,869,980 | 82.0607% | 0 | 0.0000% |
三、关于议案表决有关情况的说明
1、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股东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湖北楚天金纬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合计持有304,503,372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潘琦、魏维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