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2021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