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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2月25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冠盛大厦22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出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五、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七、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议案通过情况

九、律师发表见证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出如下会议注意事项:

一、董事会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应在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明确发言主

题,出示有效证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五、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同一股东第二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 分

钟,发言次序按所持股份多少排列,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六、股东发言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

七、股东大会正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

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对与公司或股东审议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董事会不接受股东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也不对股东

大会通知中未列的事项进行表决。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0年 4月7日、2020年 6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为96亿元,因2020年度铁矿石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2020年铁矿石价格由最低80多美元/吨上涨到最高170多美元/吨,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为120亿元(未经审计)。另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新增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对象,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24,454.56万元(未经审计);新增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对象,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2,452.40万元(未经审计)、9,925.76万元(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象介绍

1、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雄

成立日期:1997年5月5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38号-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浙江富春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10%的股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凭《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 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饲料、装饰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废旧金属的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截至2020年9月30日,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25,159.05万元,净资产9,121.93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5,254.12万元,净利润

577.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科萍

成立日期:1993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120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经营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电器、橡胶制品、电子产品、纺织品及原料、汽车配件、纸张及原料的批发;煤炭批发经营(无储存);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88,109.13万元,净资产5,756.88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9,150.58万元,净利润470.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红斌

成立日期:2019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张村路25号万侨国际8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矿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煤炭化工产品、机电设备、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酒类;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8,270.21万元,净资产5,633.1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1,663.26万元,净利润118.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对象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为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的

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依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用比价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燃材料,采购价格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2、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商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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