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为了适应业务发展对办公场所的需求,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欣联合”)承租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3-4F、5-9F及16-17F整层物业用于办公场地。
因公司持有金欣联合50%股权,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田明先生、胡之奎先生担任金欣联合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华鑫证券承租华鑫海欣大厦部分楼层的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名称: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包遂
注册资本: 人民币11,66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主建黄浦区97号地块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餐饮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0%股权,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田明先生、胡之奎先生担任金欣联合董事。
金欣联合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业经审计) | 2020年(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7,960.19 | 20,870.12 | 8,164.37 | 4,138.51 | 28,524.29 | 21,682.23 | 7,906.17 | 4,310.11 |
会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承租华鑫海欣大厦部分楼层的关联交易,系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不存在关联委员回避表决的情形。
2021年2月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承租华鑫海欣大厦部分楼层的关联交易,系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