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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31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占同类交   去年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易金额的
  类型     内容     易金额   比例(%)   金额锦江国际(集团)有  控股股东的  提供劳务   车辆客运    350     <1    155限公司     控股股东     收入
  上海锦江国际旅  控股股东的  提供劳务   车辆客运   1,500     <2  1,127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收入
  锦江国际(集团)有  控股股东的    管理服务
  控股股东下  提供劳务    50     <1     23限公司下属公司    收入
  属公司
  锦江国际(集团)有  控股股东的
  限公司下属公司    控股股东下  购买商品   采购物品     30     <1     21
  属公司
  锦江之星旅馆有  控股股东的  接受劳务   管理费用     90     100     69限公司     下属公司
  锦江国际(集团)有  控股股东的  接受资产  利息支出     380     38     75限公司     控股股东    使用权
  锦江国际(集团)有  控股股东的    土地使用
  限公司     控股股东    其它流出   权、房屋    320     <5    312
  租赁
  合计     -    -     -     2,720     -  1,78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敏亮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及相关项目的咨询等。
  关联关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超麒
  注册资本:132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
  主营业务:入境、国内、出国旅游及客票代理;非贸易物提、运、报关;汽车客运、汽配、汽修;旅游商品、摄像、餐饮、商场等。
  关联关系: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文君
  注册资本:1.79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建路1121号101-103室
  主营业务:宾馆业投资、咨询、管理,宾馆业设备配售等。
  关联关系: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
  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此类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胡茂元、刘永章、陆红贵、林莉华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日常经营中,需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一些必要的业务往来。经了解和查阅有关资料,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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