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因为反馈意见回复工作量较大,核查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和大众中国均不存在取消、终止或调整战略合作的计划,待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0283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20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0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逐项回复。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做出回复,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二、本次申请中止审查的原因
公司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积极组织保荐等中介机构,并与本次发行对象大众
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共同准备反馈意见回复。由于反馈意见回复工作量较大,需跨国交流,且受新冠疫情影响,核查工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公司将尽快完成书面回复材料,待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
三、本次申请中止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终止的情形,公司和大众中国不存在取消、终止或调整战略合作的计划。公司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