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其中董事何青、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赵会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2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2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38.9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