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9号)核准,核准寒锐钴业向不超过35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65.36万股新股,根据申购情况本次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3,473,16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80元,截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1,275,999.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3,614,004.6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867,661,994.54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储存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6,650.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2,001.39万元(含利息)。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单位 |
1 | 10000吨/年金属量钴新材料及26000吨/年三元前驱体项目 | 190,127.60 | 6,650.03 |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 | 190,127.60 | 6,650.03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3.85%来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080万元左右。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可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运营成本,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寒锐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归还及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