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3,708.42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金额 | 发放单位/文件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地方政府补贴 | 3,074.85 | 根据公司子公司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金溪县石门乡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书和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储备肉补贴 | 366.33 | 根据与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无锡市商务局、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储备肉协议等文件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培训补贴费用 | 58.30 | 根据南京市人保局、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苏人社发(2020)69号和苏人社发(2020)8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宁人社函【2020】96号)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商务发展扶持资金补贴 | 48.39 | 依据南京市商务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第三批、第五批商务发展(外贸稳中提质)、市级开放型经济发展(外贸)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商外贸【2020】580号)等文件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1.51 | 根据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金额 | 发放单位/文件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肉类技术标准制定补贴 | 30.00 | 根据《肉类批发市场交易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资金申请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物业管理评比奖励补贴 | 22.50 |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浦政办发【2020】38号)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76.54 | 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和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批)(锡农发【2020】116号)、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农产品出口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镇农计【2020】36号 镇财农【2020】72号)等文件发放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708.42 | - | - |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累计收到1,889.65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0%,预计会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