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丰礼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45,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
2020年12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截至2020年12月4日,吴丰礼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吴丰礼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1年 2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2月3日,吴丰礼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吴丰礼先生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已达到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且减持比例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 |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式 | 成交均价(元/股) | 成交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吴丰礼 | 2021年2月2日 | 大宗交易 | 41.50 | 2,800,000 | 1.05% |
2021年2月3日 | 大宗交易 | 41.65 | 1,299,700 | 0.49% | |
合计 | 4,099,700 | 1.54%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丰礼 |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路**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3日 | ||||||
股票简称 | 拓斯达 | 股票代码 | 300607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4,099,700 | 1.54% | |||||
合 计 | 4,099,700 | 1.5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6,415,200 | 36.22% | 92,315,500 | 34.6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6,415,200 | 36.22% | 92,315,500 | 34.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 2020年 8月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96,4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2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丰礼先生拟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45,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吴丰礼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丰礼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最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