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期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郎晓刚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3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900弄610号上海立诗顿宾馆诺丁汉会议室
6、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31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94%。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280,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31%。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4、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91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范立青作为激励对象,由于操作失误,在进行网络投票时没有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196,280,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8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范立青作为激励对象,由于操作失误,在进行网络投票时没有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196,280,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8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范立青作为激励对象,由于操作失误,在进行网络投票时没有回避本议
案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表决结果:同意196,280,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8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