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2月2日收到监事张景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1年2月2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质量总监兼过滤材料厂厂长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辞职原因
监事张景鹏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张景鹏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张景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2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