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9,084,67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9,084,67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6.475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6.4759 |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部分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3、 代行董事会秘书李亦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084,474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0000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084,474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0000 |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084,474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0000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79,083,125 | 99.9980 | 是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4,651,188 | 99.9995 | 200 | 0.0005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44,651,188 | 99.9995 | 200 | 0.0005 | 0 | 0.00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44,651,188 | 99.9995 | 200 | 0.0005 | 0 | 0.0000 |
4.01 | 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44,649,839 | 99.9965 |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及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玉新、何雪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