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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9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曹喆、孙磊、陶源和王雪离职或即将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俞国燕、孙磊和李桃离职,公司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5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8.6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11元/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

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激励对象汤静、陈甜甜和陶源离职,公司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0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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