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于2021年2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发布的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时间已届满,三和公司除2020年9月9日已披露的减持总股本的1%股份外,后续未再实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7),计划自2020 年7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656,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收到的三和公司《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其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4,32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0/09/04 | 11.70 | 97,500 | 0.02%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0/09/07 | 11.32 | 4,230,400 | 0.98% |
合计 | 4,327,900 | 1.00% |
(1)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2020年9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三和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980,702 | 30.49% | 118,997,902 | 27.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980,702 | 30.49% | 118,997,902 | 27.4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述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变动中包含了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三和公司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本次减持,三和公司及其合伙人未违反前期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其余未实施的减持计划随之终止。
三、备查文件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