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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药股份: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4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1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委托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恩康”)开展XP0011项目的药学研究工作,双方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同关联人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八次,金额为8,350万元,均已单独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线,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公司于2021年2月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华众恩康关联交易的议案。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也是华众恩康的控股股东。华众恩康与公司为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发生8,35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交易对方审批程序金额 (万元)
同类关联交易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30次700
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37次350
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5次300
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29次1,100
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30次1,500
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37次1,550
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2次1,700
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5次1,150
合计8,350

研发报告和注册文件,整理原始数据,协助金耀药业注册申报。项目完成后,华众恩康交付金耀药业研发报告、全套注册文件等一系列技术文件,对金耀药业产业化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国家药监部门的技术审评并获得相关批件。XP0011是一种异丙酯前体药物,在角膜内被酯酶水解成具有生物活性的游离酸,适应症为降低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升高的眼压。

(二)定价政策

为增强公司在制剂新产品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金耀药业与华众恩康签署XP0011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金额为300万元。由于本次交易标的为自主研发,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因此交易价格依据对委托产品项目成本的合理预算及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确定。定价中包含药学研发过程发生的材料费、人员费、测试费、杂质对照品等费用。金耀药业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与北京华众恩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金耀药业将与华众恩康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双方交接项目的研发报告、全套注册文件等一系列的技术文件,此外,华众恩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完成相关药学研究工作。金耀药业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的XP0011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线,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交易将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国内影响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4.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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