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3

回复 第1页

关于对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1]第ZA02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提出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收悉。根据贵所提出的相关问题,本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

1.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履约进度的匹配性;

(2)报告期内终止或调减金额的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终止日及之后的收入确认和实际收款情况;(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收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补充信息披露情况】

(一)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履约进度的匹配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九)收入”补充披露如下:

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即各阶段的合同结算价款的金额、比例的确定,系综合考虑公司在该合同各业务阶段的工作量投入量、客户认可的成果价值量,并经双方协商、谈判议定,代表了客户对该阶段工作成果对应的产出价值的认可,并明确载于合同条款,真实反映了相应的履约进度。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履约进度匹配,具体分析如下:1、双方对工作量进度和价值的认可达成一致,并按此形成计划的履约进度,进一步形成阶段性付款义务,最终表现在合同上是计划履约进度下的付款进度,双方是匹配的;2、实际执行中,履约进度在得到

回复 第2页

客户认可后、客户开始履行该履约进度下的付款义务并形成相匹配的付款进度;3、客户实际付款速度受到自身资金安排等多重因素影响,但并不因此影响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履约进度的匹配性。

(二)报告期内终止或调减金额的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终止日及之后的收入确认和实际收款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利润表项目的逐项分析”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终止项目共计5项,调减金额项目共计7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客户开发计划变更,终止项目共计5项,具体情况如下:

2-2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终止时间终止前累计收入确认金额(含税)终止时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确认的收入(含税)终止时累计收入确认金额(含税)截止终止日的实际履约进度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
1佛山市国际青年荟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合同2018年6月70.47-70.47规划建筑方案完成1、合同约定:截止规划建筑方案阶段,累计结算金额为70.47万元;已开始工作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按一半结算,超过一半按全部结算。 2、执行情况:终止时,已完成规划建筑方案,根据合同约定,累计应结算金额为70.47万元。同时,后续工作未再开展。
2奥科·国际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20年4月212.1613.26225.42建筑单体初步设计部分完成1、合同约定:截止建筑单体方案深化阶段,累计结算金额为212.16万元;已开始工作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按一半结算,超过一半按全部结算。 2、执行情况:终止时,已完成建筑单体方案深化,根据合同约定,累计应结算金额为212.16万元。同时,完成后一阶段建筑单体初步设计阶段15%工作量,经与客户协商,按照实际工作量15%结算88.40(该阶段款项)*15%=13.26万元。
3昆明云纺A1-3、A1-6、A2-1、2018年8月-25.0025.00概念规划阶段1、合同约定:截止概念规划阶段,累计结算金额为50万元;已开始工作的,按照实

回复 第3页

2-3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终止时间终止前累计收入确认金额(含税)终止时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确认的收入(含税)终止时累计收入确认金额(含税)截止终止日的实际履约进度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
A2-2、A2-3、A2-4、A3-1、A3-2地块概念规划设计合同部分完成际工作量结算。 2、执行情况:终止时,已完成概念规划阶段50%的工作量,根据合同约定,结算金额为25万元。
4赤峰八家片区西区C05-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18年8月146.57-146.57建筑专业初步设计阶段部分完成1、合同约定:截止方案报规阶段,累计结算金额为123.78万元;已开始工作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按一半结算,超过一半按全部结算。 2、执行情况:终止时,已完成方案报规阶段,根据合同约定,累计应结算金额为123.78万元。同时,完成后一阶段建筑专业初步设计阶段50%工作量,结算51.58(该阶段款项)*50%=22.79万元。以上共计146.57万元。
5赤峰八家片区西区C03-04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18年8月141.38-141.38建筑专业初步设计阶段部分完成1、合同约定:截止方案报规阶段,累计结算金额为117.02万元;已开始工作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按一半结算,超过一半按全部结算。 2、执行情况:终止时,已完成方案报规阶段,根据合同约定,累计应结算金额为117.02万元。同时,完成后一阶段建筑专业初步设计阶段50%工作量,结算48.76(该阶段款项)*50%=24.38万元。以上共计141.38万元。
合计608.84

截止合同终止日,上述合同累计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金额(含税)608.84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回款608.84万元,回款率100%。

合同终止日之后,该等合同不存在收入确认和实际收款的情况。

(2)调减金额项目共计7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调减时间调减前累计收入确认金调减时根据已完成的工调减时累计收入确截止调减日的实际合同约定情况、调整原因、实际执行情况

回复 第4页

2-4

额(含税)

额(含税)作量结算,确认的收入(含税)认金额(含税)履约进度
1绿地香港盛泽B户型样板房(95户型)软装设计采购布置合同2018年7月-28.2528.25软装交付完成合同约定价款为30.98万元,实际执行中,双方根据项目执行效果,协商调整结算价款为28.25万元。
2甘肃秦安县郑川村旅游地产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2018年7月1,138.07-1,138.07公区室内设计硬装方案完成1、合同约定:设计单价为55元/平米,原定建筑面积38.6万方,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实际设计面积为21.78万方,对应合同价款调减为1,197.966万元。截止公区室内设计硬装方案阶段,累计结算金额为1,138.07万元;已开始工作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按一半结算,超过一半按全部结算。 2、执行情况:调减时,实际设计面积为21.78万方,已完成公区室内设计硬装方案阶段,根据合同约定,累计应结算金额为1,138.07万元。同时,后续阶段尚未开展。
3合肥高新区KD4-1地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服务合同2018年11月500.40-500.40扩初设计部分完成1、合同约定:原定合同价款750万元,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实际执行中,对于地下车库部分的设计工作,发行人仅完成方案设计、未进行随后的扩初深化设计,因此,根据实际工作量,调减合同价款至630.30万元。 2、执行情况:调减时,已完成除地下车库部分的扩初设计、施工图配合等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作量,累计结算金额为500.40万元。
4昆明市呈贡B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合同2018年12月24.00-24.00概念方案深化完成,项目结算1、合同约定:截止概念方案深化阶段,累计结算金额24.00万元。因甲方后续开发计划变更,后续设计工作不再执行,相应调减合同金额。 2、执行情况:调减时,已完成概念方案深化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作量,累计结算金额为24.00万元。
5重庆市开州项目概念规划设计合同2018年9月-17.2017.20概念规划完成,项目结算1、合同约定:原定合同价款43万元,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实际执行中,因甲方调整项目定位,对公司部分尚

回复 第5页

2-5

未完成的设计内容不再执行,进而调减合同金额。

2、执行情况:调减时,已完成概念规

划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作量,累计结算金额为17.20万元。

未完成的设计内容不再执行,进而调减合同金额。 2、执行情况:调减时,已完成概念规划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作量,累计结算金额为17.20万元。
6恒大水世界建筑概念设计合同2019年1月96.9549.86146.81概念方案完成,项目结算1、合同约定:原定合同价款277万元,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截止概念方案阶段,累计结算金额146.81万元。双方协商,对于后续设计工作不再执行,调减相应合同金额。 2、执行情况:调减时,已完成概念方案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作量,累计结算金额为146.81万元。
7江门市新会骏凯豪庭08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合同2020年6月422.45-422.45施工图阶段完成1、合同约定:原定合同价款1,084.55万元,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实际执行中,设计范围和面积由原先的一期、二期调减为一期,进而调整合同价款。 2、执行情况:调减时,已完成一期施工图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作量,累计结算金额为422.45万元。
合计2,277.18

截止合同调减日,上述合同累计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金额(含税)2,277.18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回款2,229.82万元,回款率97.92%,回款情况较好。

合同终止日之后,仅“合肥高新区KD4-1地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服务合同”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金额(含税)66.87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回款66.87万元,回款率100%。

上述终止、调减合同,终止、调减事项对变更日前已确认的收入无影响,原因为:上述终止、调减事项,是对发行人尚未完成的工作进行终止、调减,或是在项目结算阶段对当期已完成工作量对应的应确认而尚未确认的收入进行确认。对于终止或调减事项前已确认的收入,已经客户出具的确认文件认可,该等收入确认具有合理依据,不会因合同终止、调减而受到影响。

(三)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收情况

回复 第6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各项主要资产分析”补充披露如下:

1、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收情况

根据行业惯例及合同约定,客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确认公司提交的工作成果且收到相应结算金额的发票后付款。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的信用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507.51万元、584.20万元、3,609.20和6,570.74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13.25%、5.99%、17.00%和26.68%。

A、2019年、2020年以来,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分析

2019年、2020年以来,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为:第一,2018年、2019年,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的基数相对较低,应收款结构情况优于同行业公司。2018年、2019年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占比仅为5.99%、17.00%,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杰恩设计、筑博设计、华阳国际、山鼎设计、尤安设计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占比普遍在30%-40%之间,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因而以2018年、2019年为基础计算的2018年至2019年、2019年至2020年6月末的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的增幅较大;第二,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的持续深化,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持续趋紧、监管趋严、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以及2020年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商生产经营受一定影响,复工复产时间较晚、内部资金付款审批有所放缓,使得发行人销售回款进一步放缓,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增幅较快、账龄结构拉长,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占比逐步趋近于行业普遍水平;第三,2020年6月末,公司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占比为26.68%,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占比均高于40%,公司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账龄结构较好。

B、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的期后回收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等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6

时间

时间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6,570.743,609.20584.20507.51
期后回款金额2,244.211,794.35246.59156.53

回复 第7页

2-7回款比例

回款比例34.15%49.72%42.21%30.84%

由于公开渠道无法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数据,因此选择同行业可比设计公司(在审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数据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尤安设计(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6.12%20.52%54.86%75.63%
徐辉设计(截止2020年11月30日)29.31%42.77%72.94%78.48%
山水比德(截止2020年8月30日)19.32%52.12%68.65%75.71%
霍普股份34.15%49.72%42.21%30.84%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第一,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期后回款情况符合行业情况;第二,2017年末、2018年末,发行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2017年末、2018年末,发行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绝对金额较小,仅为507.51万元、584.20万元,占比仅为5.99%、17.00%,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杰恩设计、筑博设计、华阳国际、山鼎设计、尤安设计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占比普遍在30%-40%之间,相比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金额及占比较低,因而受个别客户回款情况的影响较大。当期末账面对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这两家客户的单笔应收账款较大,分别为196.69万元、101.30万元,该等应收账款账龄已在三年以上,单笔金额较大,且期后一直未能收回,使得2017年末、2018年末发行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收率较低。因此,整体来看,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收情况符合行业情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

2、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截止2020年底,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24,626.6721,235.399,752.413,831.46

回复 第8页

2-8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金额7,565.5113,919.937,511.023,219.73
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余额比30.72%65.55%77.02%84.03%

注:回款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公开渠道无法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数据,因此选择同行业可比设计公司(在审企业)的期后回款比例数据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比较对象情况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尤安设计(截止2020年8月25日)11.65%28.84%64.06%78.33%
徐辉设计(截止2020年11月30日)29.31%42.77%72.94%78.48%
山水比德(截止2020年8月30日)19.32%52.12%68.65%75.71%
霍普股份(截止2020年12月31日)30.72%65.55%77.02%84.03%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符合行业情况。【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会计政策、合同资料等,对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履约进度的匹配性进行了分析;

2、查阅了报告期内终止或调减金额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终止日及之后的收入确认和实际收款情况;

3、查阅了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结合合同条款对逾期情况进行了分析,查阅了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二)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如下:

回复 第9页

1、发行人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履约进度相匹配;

2、发行人报告期内终止或调减金额的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终止日及之后的收入确认和实际收款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收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符合行业情况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01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