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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3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81 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

1.9亿元至2.69亿元,较上年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由于计提商誉减值、处置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航盛”)股权损失、涂料板块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业绩下滑。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截至2020年6月末,你公司因收购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阳光”)、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形成商誉账面原值分别为1.37亿元、5.34亿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8万元。根据你公司对本所2020年度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根据2020年6月末国内疫情控制情况判断,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具有持续性,截至2020年6月末江苏宏泰、湖南新阳光所在行业发展基本恢复正常且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未发现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迹象。你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对前期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额约为2.5亿元。

(1)请补充说明本次业绩预告中拟计提商誉减值涉及的相关标的、

拟计提减值金额,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选取的主要参数及测算过程,相关假设及参数选取与上年度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其原因。

(2)请结合各并购标的2020年各季度经营情况和业绩情况补充说明商誉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及判断依据,与半年报问询回复中的判断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前期判断是否谨慎。

(3)请结合各并购标的近三年经营情况、行业状况、盈利预测以及实现情况、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参数变化情况等说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是否存在通过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2.请量化说明你公司预计新冠疫情等因素对涂料板块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及处置东莞航盛股权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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