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75 号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5亿元~17.5亿元,主要原因为影视、广告业务业绩下滑以及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和商誉减值准备。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请进一步说明导致本期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和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你公司前期因并购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和沈阳达可斯广告有限公司形成商誉9.84亿元,你公司于2019年度对前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9亿元。请你公司:(1)列示与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相关的公司在2020年各季度的经营业绩,并结合前述公司的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未来经营规划等情况,补充说明前述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在2020年各季度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你公司是否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本次业绩预告中你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采用的商誉减值测试模型和关键假设,并与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
过程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3.你公司前期收购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以下简称“PDAL”)40%股权形成长期股权投资9.67亿元。请结合你公司与PDAL的仲裁纠纷事项、PDAL的经营情况、相关业绩约定以及业绩实现情况,补充说明对PDAL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减值测试关键参数、主要假设、预测指标的确定依据,较以前报告期减值测试所选取参数、假设、指标存在的差异及合理性。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