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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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额度为5.8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1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 |||
名称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简称 | 21阳光城MTN001 |
代码 | 102100220 | 期限 | 2+2年 |
起息日 | 2021年1月29日 | 兑付日 | 2025年1月29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58,000.00万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58,000.00万元 |
发行利率 | 6.92% | 发行价格(百元面值) | 100.00 |
申购情况 | |||
合规申购家数 | 5 | 合规申购金额 | 58,500.00万元 |
最高申购价位 | 6.92% | 最低申购价位 | 6.80% |
有效申购家数 | 5 | 有效申购金额 | 58,500.00万元 |
簿记管理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请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
公司分别根据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及授权,申报发行中期票据,并于近期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印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27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公司将结合自身财务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