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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五)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已通过参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形式获得对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支付”)的增资资格,并于2019年8月9日与信联支付原出资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及信联支付签订了《增资协议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1日和2019年8月13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和《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9-068)。

鉴于因战略调整需要,信联支付原出资人高速集团提议对信联支付进行重组,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13日与原出资人高速集团、拟投资企业信联支付和山东高速信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科技”,现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更名为“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增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19-070)。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投资标的之一信联支付通知,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主要出资人及非主要出资人事项已通过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以下简称“央行”)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批复内容主要如下:

1、同意信联支付以增加4000万元注册资本方式引入金溢科技等外部投资人,信联支付注册资本由3.6亿元增加至4亿元;

2、同意信联支付增加注册资本后进行公司分立,注册资本由4亿元减少至

1亿元。与支付业务相关的资产仍归信联支付所有,与支付业务无关的资产分割至信联科技。

3、引入外部投资人及公司分立完成后,信联支付股权结构由高速集团持有

100.00%股份,变更为由高速集团及新增主要出资人金溢科技分别持有60.00%、

23.00%股份;新增非主要投资人合计持有剩余17%股份。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信联支付拥有央行颁发的两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预付卡),公司通过参与信联支付增资扩股项目,积极推动与信联支付多领域协同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展ETC的应用场景及公司的业务领域,充分把握撤销省际收费站带来的ETC市场机遇,助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信联支付投资事项的完成还需履行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促请相关方及时告知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信联支付相关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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