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接参股公司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海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7%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通知,胜通海岸依据股东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27,100万元按股权比例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根据以上决议,本公司本次分红获分红款4,607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分红款5,420万元,合计10,027万元。
本公司对胜通海岸按权益法核算,本次分红事宜对本公司 2021年度净利润无影响,但对推动公司发展、优化资产结构和提升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