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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年1月2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开展合作,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采用按揭贷款(买方信贷)结算模式销售产品,同意对公司客户姚安县鸿安商贸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567.5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保证金质押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扩展,同时有利于销售货款的回收,减少坏账损失,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客户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并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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