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质量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和《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等文件精神及深圳证监局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质量的自查报告》提交深圳证监局。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4)。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