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2018年8月15日,中曼控股及其天然一致行动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朱艳凤、李艳秋、赵静与梁乐雨、沈翔、王文华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约定在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1月31日,中曼控股及其天然一致行动人中曼石油、朱艳凤、李艳秋、赵静与梁乐雨、沈翔、王文华解除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截至 2021年1月31日,中曼控股及其天然一致行动人中曼石油、朱艳凤、李艳秋、赵静仍合计持有19,878,64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6%。
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相关方作为公司股东将各自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行为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本次中曼控股及其天然一致行动人中曼石油、朱艳凤、李艳秋、赵静与梁乐雨、沈翔、王文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3、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中曼控股及其天然一致行动人中曼石油、朱艳凤、李艳秋、赵静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曼控股出具的《股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