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7人(包括外部监事3人),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王春汉、孙永桢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王松奇、韩小京、王群通过电话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本行监事长邱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平安银行在关联交易管理与执行方面,按照外部监管法规以及内部制度,遵循依法合规的原则,持续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监事会对本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无异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 本行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此股东回报规划无异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