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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落户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项目落户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进一步落实,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故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人民币10.68亿元,项目规划将整体设计、分期建设、分批投产。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项目落户协议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落户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医疗耗材业务的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杭州湾上虞经开区”)于2021年2月1日签署了《项目落户协议》(以下简称“落户协议”),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向外部金融机构融资、资本性融资等)人民币10.68亿元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高分子医疗耗材产业园项目。

该事项已于2021年2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本次签署落户协议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性质:绍兴市上虞区派出机构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协议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由国家级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整合而成,整合后规划面积175平方公里。现代医药作为经开区重点发展产业,主要围绕“原料药+”、IVD(体外诊断的仪器、试剂或系统)、精准医疗三个领域,强化医药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和服务链,构建集医药研发、申报、生产制造、药品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医药产业基地。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在体制、政策、成本、服务及氛围等方面优势凸显,其信用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落户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高分子医疗耗材产业园项目(医药制造业),计划总投资

10.6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8亿元,由乙方在上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用地

乙方投资项目拟落户地块净地面积159.87亩(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该地块位于东二区,其位置与四至,东至经二河、西至国邦医药产业园、南至纬二河、北至康阳大道。

(四)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立即开始办理土地出让等有关审批手续,乙方项目公司在意向地块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后参与竞买,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做好场地平整等相关建设前准备工作。项目其余建设进度按照《上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上虞区“标准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五)项目履约诚意金

乙方项目公司按拟落户地块净地面积每亩1万元缴纳项目履约诚意金,共计160万元(若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面积略有变动,项目履约诚意金不变)。诚意金在本协议签订后至项目意向地块出让公告发布之日前支付缴纳至甲方相关帐户,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六)政策支持

为使项目顺利实施,甲方将给予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包括地价优惠支持、税收支持、银行贷款贴息扶持、人才专项奖励、科技创新扶持、人才公寓支持、经营扶持、其他扶持等在内的一系列扶持政策。

对未明确政策享受年限的条款,乙方项目公司享受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乙方和乙方项目公司承诺10年不迁离经开区、不改变在经开区的纳税义务、不改变械证的注册地址。

(七)违约责任

在意向土地公告后,若乙方项目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参加土地投标(竞买),则本项目落户协议随即解除,同时甲方有权以上述项目履约诚意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取不再返还给乙方项目公司,乙方项目公司亦无权要求予以返还。若乙方项目公司参加土地投标(竞买)后未能中标(竞得),则甲方应在土地投标(竞买)结束后10天内将前述项目履约诚意金无息返还给乙方项目公司,本项目落户协议亦随之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双方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外投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高分子医疗耗材产业园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有利于提升产能及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将带来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所涉地块以向社会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公司可能存在竞拍不成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2.鉴于宗地交付进度及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未来是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项目落户协议》;

2.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0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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