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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关于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分别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共同在银川市投资建设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及相关配套产业达成合作事宜,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和《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一、签署协议的基本情况

1、合作方基本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合作目的及愿景

双方基于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关于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达到峰值和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依托宁夏光伏资源和中环股份在光伏领域形成的领先技术优势和先进制造能力,共同在宁夏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产业基地。

3、合作主要内容

(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支持中环股份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及相关配套产业在宁夏银川落地,将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帮助,努力促成项目如期建成、投产、达产、见效。

(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支持中环股份享受优势产业电价补贴、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等政策。

(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支持中环股份在宁夏开展光伏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项目,支持企业建设自治区级、国家级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支持中环股份技术人才引进、留用。

(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支持中环股份在宁夏完善光伏产业链建设工作,开展光伏资源

综合开发利用,优化制造业项目能源供给结构,促进绿色电力比例提升,早日实现项目碳中和目标。

(5)中环股份加快在银川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及相关配套产业投资进度,助力宁夏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产业基地。

(6)项目名称: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

(7)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预计120亿元。

(8)项目选址:项目拟选址在银川经开区西区光明路以南、南环高速路以北、银巴路以东、规划2号路以西的坐标,约798.8亩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以最终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9)项目运营模式:采取“代建+租赁+回购”的模式。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作为太阳能单晶硅材料全球领先企业,本次银川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合作,将新增50GW以上G12产能,支持G12光伏产业链发展,为行业提供优质产能,大力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平价上网,提高光伏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竞争力,早日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2、在全球新能源材料产业综合领先优势之上,本次合作进一步通过项目的智能工厂设计及制造、组织、管理模式优化,更好地满足光伏市场未来对新能源材料“More Efficiency(更高的转换效率)、 More Efficiency(更高的生产制造效率)、More Smart(工业 4.0 客制化产线、柔性制造)”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中的全球行业领导者地位。

3、本次合作将促进光伏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混改后公司机制体制的开放,在银川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产业基地,符合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整体规划。通过银川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扩大规模效益、提效降本,公司单晶总产能将达到135GW以上,与上下游产业链战略协同、共享发展,发挥新能源材料行业竞争中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的竞争力。

4、本次合作事宜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签署后,在后续项目推进中,公司将按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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