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添燃气: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1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98号),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添燃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52,000,00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4.79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49,080,000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交易。公司公开发行并挂牌精选层前,公司股东龚晓科、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王永茹、龚晓勇、龚晓东、龚炯遐、穆云飞、王中琴就公司公开发行并挂牌精选层后所持股份之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晓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王永茹、龚晓东、龚晓勇、龚炯遐承诺

“(1)自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挂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公告编号:2021-008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二)持股10%以上股东穆云飞及配偶王中琴承诺:

“(1)自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挂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告编号:2021-008

(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二、上述承诺中涉及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4.79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股东龚晓科、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王永茹、龚晓勇、龚晓东、龚炯遐、穆云飞、王中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依据上述条件自动延长六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方可解除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锁定持股数量锁定持股比例原锁定期延长后锁定期
1龚晓科52,200,00022.26%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2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45,015,50019.20%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3王永茹1,848,5000.79%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4龚晓勇1,500,0000.64%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5龚晓东554,5000.24%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6龚炯遐550,0000.23%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7穆云飞26,450,00011.28%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8王中琴10,951,3004.67%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