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荐,由公司监事卢新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卢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日
附:
卢新华先生个人简历
卢新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生于1965年11月,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10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2007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总法律顾问;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2月至今,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0年11月至今,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中建材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
卢新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卢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