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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湘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万华、李双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一)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袁湘华、杨万华、李双友、孙卫、徐平、杨先明、尹晓冰。主任委员:袁湘华。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启智、孙卫、李庆华、刘会疆、尹晓冰。主任委员:张启智。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尹晓冰、李双友、徐平、刘会疆、陈铁水。主任委员:尹晓冰。

(四)提名委员会委员:杨先明、刘玉杰、周满富、刘会疆、尹晓冰。主任委员:杨先明。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之平、周建、张洪涛、王子伟、鲁俊兵为公司副总经理,邓炳超为公司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郑爱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炳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文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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