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21年1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斯太尔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麦格纳卫蓝新能源汽车技术(镇江)有限公司与斯太尔美国有限责任公司(Steyer USA LLC)签署《平台架构非独家许可协议(NON-EXCLUSIVE PLATFORM STRUCTURE LICENSE AGREEMENT)》。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斯太尔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13: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15)。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