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程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综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