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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52 号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1月27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称,预计2020年度亏损64,000至74,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新业务模式尚未带来明显的财务贡献、新冠疫情以及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等因素影响,公司拟对收购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信息”或“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0,000万元至59,995.89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结合恒峰信息的销售产品类型、无形资产减值情况、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新业务销售及拓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分别说明其2019至2020年各季度业绩变化情况。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充分说明对相关资产组商誉减值迹象识别判断的具体过程,相关资产组出现商誉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提示相关风险。

2. 请你公司结合标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前景,说明本次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及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法、参数选取及依据、具体测试过程等。请你公司对比说明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与2019年末减值测试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详细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本次减值测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导致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因素是否为暂时性因素,是否会导致恒峰信息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长期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具体情况。

4.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年度大额亏损的具体构成及形成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通过2020年度对标的公司集中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5.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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