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先导智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发行不超过(含)69,348,127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按照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该规则所列举的关联人规定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自公司2020年9月14日与宁德时代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后,与宁德时代日常经营性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1年度公司与宁德时代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签订纸质订单口径)进行了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亿元) | 自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亿元)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宁德时代 | 向其销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 | 按照市场方式确定 | 65.00 | 0.73 |
合计 | - | 65.00 | 0.73 |
备注:上表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德时代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329,474,028元 |
法定代表人 | 周佳 |
住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1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00587527783P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宁德时代 |
股票代码 | 300750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宁德时代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形成了全面、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
(二)宁德时代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9月30日,宁德时代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股)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53% | 571,480,527 |
黄世霖 | 境内自然人 | 11.20% | 260,900,727 |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8% | 157,900,33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88% | 113,750,405 |
李平 | 境内自然人 | 4.81% | 111,950,154 |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1% | 58,369,851 |
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 | 54,182,107 |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 | 境外法人 | 2.27% | 52,795,031 |
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 | 38,803,39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 | 33,778,185 |
宁德时代的控股股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宁德时代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3,776,885.83 | 10,135,197.67 |
负债合计 | 7,118,712.84 | 5,916,410.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658,172.99 | 4,218,787.52 |
项 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3,152,248.09 | 4,578,802.06 |
净利润 | 368,221.05 | 501,267.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335,687.50 | 456,030.74 |
(四)关联关系说明
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该规则所列举的关联人规定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五)履约能力分析
宁德时代作为上市公司及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宁德时代出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具备行业内较强的竞争优势,亦是公司的重要客户。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向宁德时代出售产品,以市场方式定价,对公司盈利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 程 苗 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