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9亿元;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
5、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6、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亿元;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8、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9、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0、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1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1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额度总计不超过72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审批通过及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王燕清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