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 证券简称:新宏泽 | 公告编号:2021-008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为了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分析,管理层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2020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对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纪元”)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共计10,408.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 10,408.15 | 396.07% |
合 计 | 10,408.15 | 396.07% |
(三)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及计算过程
1、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资产名称 | 对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 147,190,480.90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 43,109,010.82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算过程 | 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预计可收回金额 |
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依据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规定,公司对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本次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104,081,470.08元 |
2、计算过程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 147,190,480.90 |
2 | 减:资产可收回金额 | 43,109,010.82 |
3 | 本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 | 104,081,470.08 |
4 | 2019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26,278,327.14 |
5 | 本次计提金额占上年度(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5=3÷4) | 396.07% |
资产可回 | 2019年末联通纪元经审计的恢复公允价值的净资产金额 | 197,743,932.94 |
收金额计算过程 | 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金额(55.45%) | 109,649,010.82 |
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项 | 66,540,000.00 | |
资产可回收金额=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金额-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项 | 43,109,010.82 |
3、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12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以22,180.00万元购买联通纪元55.45%的股权。
由于2020年3月下旬以来,公司对联通纪元及其子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印鉴失去控制,相关委派人员(财务负责人等)无法正常履职,公司对联通纪元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权无法正常履行,已在实质上失去对联通纪元的控制,自2020年3月起,公司不再将联通纪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再从联通纪元的经营活动中获取投资利益。在失去控制和重大影响日,将联通纪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相关商誉及商誉减值准备、明确不予以支付的其他应付款-股权转让款共计14,719.05万元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净额列示。
公司目前已采取法律手段,通过诉讼和财产保全等方式,要求联通纪元原股东回购股权。但是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通知书》【(2020)粤03民初678号】资产查封结果显示,目前联通纪元原股东被查封冻结的有效可变现资产预计无法支付股权回购款。相关诉讼尚处在审理阶段,目前正进行司法审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认为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应为预计可收回金额4,310.90万元,将无法收回的投资款10,408.15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人民币10,408.1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约人民币10,408.15万元,并相应
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张宏清、肖海兰、夏明珠、李艳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7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由于《决定书》中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分析,截至目前,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未来就《决定书》形成的《整改报告》可能追溯调整自身财务报表,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数据亦可能存在调整,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审批程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
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同意本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