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7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华媒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021年1月8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月14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报集团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对萧文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即下文提案5),提交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萧文置业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32,422,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14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12人,代表股份630,736,0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5,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630,350,7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86,2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768,4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2人,代表股份1,082,1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082,1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86,2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陈军雄、职工监事邹箭峰和洪晓明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林超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董悦。同意股份数631,71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1.02 候选人:张剑秋。同意股份数631,711,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1.03 候选人:童伟中。同意股份数631,71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1.04 候选人:张韶衡。同意股份数631,712,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7%。
1.05 候选人:裴蓉。同意股份数632,131,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董悦。同意股份数2,057,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71%。
1.02 候选人:张剑秋。同意股份数2,057,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72%。
1.03 候选人:童伟中。同意股份数2,05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84%。
1.04 候选人:张韶衡。同意股份数2,058,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433%。
1.05 候选人:裴蓉。同意股份数2,477,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81%。表决结果:均当选。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曹国熊。同意股份数631,71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2.02 候选人:章丰。同意股份数631,711,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2.03 候选人:傅怀全。同意股份数631,711,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曹国熊。同意股份数2,05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84%。
2.02 候选人:章丰。同意股份数2,057,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72%。
2.03 候选人:傅怀全。同意股份数2,057,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72%。
表决结果:均当选。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沈旭微。同意股份数631,7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3.02 候选人:陈军雄。同意股份数631,711,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3.03 候选人:李宏娅。同意股份数631,711,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沈旭微。同意股份数2,057,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75%。
3.02 候选人:陈军雄。同意股份数2,057,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74.3075%。
3.03 候选人:李宏娅。同意股份数2,057,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077%。
表决结果:均当选。
4、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64,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3176%;反对1,672,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255%;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7.4706%;反对1,672,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0.4163%;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131%。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党委委员、萧山日报社法定代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89,256,177股,占总股本的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股,占总股本的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76,275股,占总股本的0.007%。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子公司萧文置业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086%;反对1,578,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346%;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8515%;反对1,578,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7.0354%;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131%。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党委委员、萧山日报社法定代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89,256,177股,占总股本的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股,占总股本的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76,275股,占总股本的0.00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林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