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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风险。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但存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等原关键管理人控制的公司历史遗留的与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通过梳理前期诉讼事项发现存在以前年度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7,182.47万元,其中有900万元仍处于诉讼阶段。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及整体战略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适合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并得到有效的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系以前年度遗留下来的,公司在2019、2020年已积极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消除、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度已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部分事项的影响已消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无异议。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度已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部分事项的影响已消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无异议。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01140001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 2020年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提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制定的未来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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