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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关于拟下调“18侨城05”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下调“

侨城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有权决定在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将于第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条款解释的说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于2018年3月12日完成发行(以下简称“18侨城05”)。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约定,“

侨城

”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具体条款如下: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年固定不变;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公司认为募集说明书中“公司调整的基点”可以为正向调整或负向调整,即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拟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年(2018年

日至2021年

日)的票面利率为5.3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拟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下调后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

年(2021年

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公司认为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情况符合募集说明书中对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投资人如有异议,可联系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沟通反馈。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

联系人:卓素娟

联系电话:

0755-26600248

传真:0755-26600936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联系人:朱军、张大明联系电话:010-60837839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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