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拟以发行A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王府井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有关规定,就中信建投证券及王府井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中信建投证券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王府井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经核查,王府井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如下:
1、王府井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
2、王府井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王府井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
计机构。
上述第三方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王府井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交易中,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王府井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估值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朱 林王沛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